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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
推广学生饮用奶自助服务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卫生局、省、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青少年营养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对改善我市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发育,提高身体素质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市从2003年起在全市中小学逐步推广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经过多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学生饮用奶保管冷链系统在学校得不到延伸,采用手工配送,分发环节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学生饮用奶品种单一,学生饮奶积极性不高,甚至造成浪费;去年秋季我市率先实现城区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学校再集中代收饮奶费遇到困难。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学校收费政策的调整,2007年5月,我市在部分学校进行学生饮用奶自助供应方式的试点工作。该供应方式是由企业在学校免费安装冷藏自动供应设备,由学生自愿在银行缴纳饮奶费,根据自己的爱好习惯,选择品种,选择时间,选择数量刷卡饮奶。学生饮用奶采用冷藏柜自助供应方式,改进了以往学生饮用奶的配送办法,使学生饮用奶保管冷链系统延长,安全性增加,学生饮奶自主方便,且不需要人员派发,减少了学校工作量,采用银行缴款和IC卡充值方式,不需要学校代收费,自助饮用、安全卫生、自主购买、品种多样、价格便宜、方便高效,该项目经过三个学期在全市18所学校的试点,取得了成效,受到学校、学生、家长的肯定和欢迎。
经研究,为了进一步在我市推进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学生饮用奶自助服务系统。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为学生饮用奶自助服务系统进学校提供条件和支持。
1、我市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要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安全、营养、方便、价廉。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2、校区学生饮奶应严格按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要求实施。学生饮奶应坚持自愿的原则,采取银行缴款、IC卡充值、冷藏柜自助供应的销售方式,学校不得代收代缴现金。
3、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人们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也涉及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进行有关饮奶与营养健康方面的宣传与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的饮奶兴趣,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4、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政府引导的行为,各有关行政部门不得凭借这项工作牟取经济利益。
5、学生饮用奶要低于市场价格,最大限度让利于学生。各相关单位、各学校以及学生奶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关注和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饮奶问题。企业要在盈利中拿出部分资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6、学生奶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认证资质,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包装和储运,并对其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问题负全部责任。
7、学生奶销售企业必须具备工商、卫生行政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各销售点的场地卫生许可证由市卫生局统一审批办理,确保牛奶的配送和在学校的存储符合要求,保鲜奶不得脱离冷链存储,对冷藏设备的温度性能要有有效的监控,确保牛奶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对由于销售过程引起的牛奶质量安全卫生问题负全部责任。
8、生产和销售企业都必须成立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以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接受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卫生部门积极处理。
9、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所属学校的学生奶生产、销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和卫生。
10、各学校除配合销售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工作外,要保持销售场地的清洁、卫生,并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监督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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